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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称评审出新政:七类技术人员免考计算机

2014年09月04日 22:53

天津日报记者 廖晨霞 实习生 顾新芬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完善天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进行调整,七类人员可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非公企业申报职称享六大利好。

七类免考人员

属于艺术、群众文化和体育教练系列的;属于天津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国家和天津“千人计划”的;年满5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等有行业准入要求的系列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颁发的博士学位的(境外博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乡镇所属及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免试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职称时随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评委会。普通高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考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

非公企业申报职称六大利好

长期在非公单位工作、没有参加过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打破逐级申报限制,允许根据工作能力、业绩等直接报评相应级别职称;在天津非公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越级评审职称;在非公企业关键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外语、计算机;对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在首次申报职称时可不占用结构比例;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门设立人才服务专项窗口,为非公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开辟绿色通道;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深入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面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宣讲政策,指导申报。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0904/18750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