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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60Wh充电宝禁上飞机 未标额定能量这样换算
2014年09月03日 21:37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提及,额定能量值大于160Wh的“充电宝”将不能带上飞机。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天津市场中不少充电宝产品(移动电源)并没有将额定能量值明确标注于产品之上,而消费者在选购充电宝时也更多的是只考虑到电池容量以及外观。
作为应急使用的“充电宝”往往会被旅行者带上飞机,但记者看到,目前市场上并不是所有产品都明确标注额定能量这一参数。不过,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公式Wh=V×Ah(1Ah=1000mAh,V为产品上标注的标准电压)进行自行换算。例如,一款电池容量为10000mAh、标注标准电压为5V的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为:5V×(10000mAh÷1000)=50Wh,这就符合登机标准。
记者发现,目前天津市场上销售的充电宝多以国产品牌为主,售价多在60元到100元区间。不过,充电宝产品也不是容量越大售价越高,而是取决于品牌知名度与做工。例如,一款电池容量为10000mAh的移动电源售价为69元,但是一款号称磐石做工限量销售的知名品牌的产品电池容量仅为6000mAh,可售价却为98元。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0903/18746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