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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汽车消费陷阱:畅销车型加价 车贷设置评审费

2014年08月31日 21:53

汽车低档配置改中档配置以次充好、畅销车型加价捆绑销售、车贷设置评审费……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在三万余名消费者中开展的消费调查表明,超四成消费者在汽车销售、贷款、维修、保险等环节遭遇陷阱。为了套取利益,经销商在各个环节“设局”,花样翻新且隐藏深。随着汽车市场进入“金九银十”的消费旺季,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提醒,汽车消费一定要擦亮双眼。

前期销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遵义市凤冈县一车主今年4月花42.76万元购置一台奥迪Q5中档配置汽车,提车后发现后车窗雨刮器不能工作。车主到重庆奥迪4S店检测发现:车内左前座椅膝部饰板螺丝缺1颗,加装电器及线束多出4根,线路加装导致后车窗雨刮器不能工作。

经技术鉴定认为,该车其实是一款奥迪Q5低端配置汽车,销售商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将低配车擅自加装配置功能当作中配车型进行销售,从中套取4.4万元差价。

记者采访了解到,类似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在汽车销售环节并不鲜见。购车过程中,商家口头承诺给车辆高档配置,促成了购车交易,消费者取车时发现商家没有履行约定,而商家以无文字约定为理由,拒绝履约。

调查还发现,在贵阳等汽车限购地区,一些销售商称可以通过特殊渠道上牌照为卖点,诱导消费者购车,消费者在购车后却无法兑现承诺。

贵阳市一消费者在买车时,销售人员表示可以缴纳定金并帮助摇号,购车定金缴纳后不久,销售人员告知已经摇到号可以到公司提车。消费者提车后才发现自己没有摇到号并找到销售人员讨说法,经销商解释为个人失误,表示可以长期提供临时牌照,并承诺一直到摇到号为止,两年的时间里该车主一直在使用临时牌照。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有38.2%的消费者在汽车消费销售环节遭遇消费陷阱,其中有近三成消费者认为销售人员态度恶劣或有明显欺诈行为。此外,加价销售、赠品水分大、约定时间不能交车、新车存在质量问题等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后期车贷、维修等处处设局 “诈”你没商量

通过针对三万余名消费者的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发现,在遭遇消费陷阱的消费者中,32.57%的人在汽车贷款环节遇到过消费陷阱;40.46%的人在汽车维修环节遇到过消费陷阱;28.48%的人在汽车保险环节遭遇陷阱。贵州省消费者协会结合投诉热点分析,主要有以下方式:

贷款:除手续繁杂、放款漫长等投诉热点外,“车贷评审费”成行业潜规则位居投诉榜首。家住贵州安顺市的刘先生去年12月在贵阳某4S店贷款购买了一辆宝马3系汽车,4S店以代办贷款为由从中收取7560元的评审费。而后在消协的介入下,4S店才答应退款。

维修:一是汽车配件分为原厂件、副厂件两种,两者价格悬殊,相差数倍,部分汽修商更换零件时偷梁换柱。二是夸大汽车故障,小题大做。三是经营者随意规定汽车保养条件,否则不予履行三包义务。四是维修和配件定价随意性高、不透明。

保险:调查发现近两成消费者反映出险时间偏长,服务不到位。部分汽车经销商要求消费者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车险,通常店内销售的保险价格比消费者自行购买的要高。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提醒,贷款过程中,不论消费者个人或4S店向银行贷款都不需要任何手续费,4S店收取车贷手续费用属违规行为。消费者在消费时务必保存好相关票据,遭遇侵权可去权威部门鉴定、维权追责。

汽车消费如何能“明明白白”?

对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中出现的乱收费、虚假宣传、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工商等部门已对汽车经销商、汽修商进行了严厉处罚。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杨晓玲认为,针对在汽车消费领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需实施针对性措施齐抓共管,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企业更要从重处并曝光。

杨晓玲说,具体而言,建议有关部门制订规范的汽车买卖销售合同示范文本,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汽车经销商的操作流程和合同标准,杜绝“霸王条款”现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同时,督促汽车经营者规范汽车消费市场中各类收费项目,对收费项目和价格进行公示,强化汽车经营者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中豪律师集团律师何先武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以帮助消费者甄别汽车市场上的虚假信息,促进理性消费。此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对经销商违法证据取证,遭遇权益侵害时需加强自身维权意识,要敢于维权,共同帮助规范汽车消费市场。(记者 李黔渝)

文章来源:http://auto.72177.com/2014/0831/18736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