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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违反Robots协议被判赔偿百度70万元

2014年08月11日 10:39

不正当竞争引发各界热议    

8月7日上午,百度诉360违反Robots协议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360在未经过百度允许的情况下违反Robots协议,随意抓取、复制其网站内容据为己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判决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共计70万元。这一判决也引发了司法、学术等各界人士的热议。

2012年8月,奇虎360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360搜索和浏览器强行抓取百度等搜索引擎内容,不仅对百度等网站的产品和服务造成了侵害,也导致大量用户数据库、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内网信息被泄露。随即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诉上法庭。

“Robots协议作为被广泛遵守的国际行业惯例,为内容网站和搜索引擎之间建立了有效的行业规则,很好地支撑了世界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针对法院的判决,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指出,互联网产业已经成为中国技术创新的代表。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竞争秩序和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建立良好的竞争秩序和行业环境,遵守国际规则和行业惯例至关重要。“此次法院对这一国际行业惯例的确认,将会更加有效地营造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 以及在国际舞台上受到更多关注、得到更大发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于国富则认为, 案件判决结果体现了司法对违反Robots协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态度。法院责令360按法定赔偿最高限额赔偿百度损失,并全额赔偿百度合理支出。而360不正当竞争行为遭法律惩罚对于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表示“互联网领域不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法外空间。网络企业的竞争自由和创新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边界。”有法律专家指出,此次判决,也表明了政府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网民安全的态度和决心。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保障这个新兴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让中国互联网产业生态真正跻身世界一流水平。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4/0811/18680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