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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炎被误当胃癌大半个胃遭切除

2014年04月13日 09:43

浙江乐清

浙江消息 据温州都市报报道:浙江乐清市老人陈女士到现在还不知道,因为拿到了一张不是自己的病理检查报告单,她被误切了三分之二个胃,造成这个“乌龙”的原因之一是她与另一名患者同名同姓。9日,陈女士的女婿王先生说,出院后她还在家里休养,家里人还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老人,怕老人受到刺激。

病人不识字医院闹乌龙

3月4日,陈女士因胃不舒服,到乐清市人民医院就诊,老人做了胃镜和病理切片。过了几天,陈女士两口子一同到医院去取病理切片的报告单。

王先生称,当时这个报告单是医院给老人的,并不是老人自己拿错了。夫妻俩不识字,医院给的报告单,他们就拿回来了,哪里会想到这张报告单是错的。

拿到报告单后,一看写着“(胃窦)腺癌”,着急的家属赶紧找医院,院方建议家属尽快安排手术。后来家属就把老人送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并向医院提供了这份报告单以及相关的病理切片,该院对老人实施了手术,切除了三分之二的胃。

报告单拿错一事,是乐清市人民医院先发现的。院方称,与陈女士同名同姓的真正患胃癌的病人来医院拿病理切片时,院方才发现病理切片少了一份,由此追查下来发现有人拿错了病理报告单。据悉,真正的癌症患者最后从医院拿到的是属于她本人的报告单。

9日,记者从王先生那边拿到了那两张同名同姓的报告单。除了姓名,两张报告单有不少相似之处:性别相同——女,科别相同——消化内科,报告单的诊断日期相同——3月7日。但区别也是明显的:一张年龄为73岁,另外一张年龄为65岁,前者病理诊断为(胃窦)腺癌,后者病理诊断为(胃窦)黏膜慢性轻度浅表性胃炎。

乐清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南晓浩介绍,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他们医院的病理报告都是打印好后放在导医台,而病患前去领取时,只要到导医台报上姓名,导医台的护士会通过病患的名字找出病理报告单,交给病患。而两位病患同名同姓并且在同一天做胃镜检查,这才出现了拿错的情况。

检验单互认医院未复查

乐清市人民医院开出的相关检查报告,附二医能否直接采用并作为手术依据?附二医院办主任徐辉给出肯定答案。他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浙江省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已实行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也就是说,像乐清市人民医院这种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作出的医学检验报告,是可以作为附二医对病人进行相关诊断和手术时的依据的。他称,附二医在这方面并没有违反卫生部门相关规定。

赔偿没谈妥恐要打官司

乐清市人民医院方面介绍,几天前,他们与陈女士家属已有过协商,但是双方并未就赔偿等后续处理达成一致。

王先生说,好好一个胃被切掉三分之二,任谁也无法接受,这个事情丈母娘还不知道,他们也不打算把事情闹大,只想医院尽快给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他们不希望走法律程序,拖太长时间。

南晓浩则表示,院方希望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本次纠纷。不采取医调会的调解解决问题,是因为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面存在一定分歧。

南先生解释,根据《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1万元以下的纠纷处理可以由公立医院自行协商解决,1万元到10万元则必须经过第三方调解,而10万元以上必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院起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本次纠纷的金额不止10万元,而后续的治疗费用目前也无法评估,本次纠纷的责任也是多方面的,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通过法院的诉讼。

(吕进科 杨信良 陈梦园)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4/0413/17350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