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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投诉出租车拒载应提供地点车牌
2013年04月05日 18:09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获悉,2月出租车行业共受理投诉1152件,其中,拒载类投诉达到753件,占到65.36%。2名司机因严重违规,被列入违章信息库。
数据显示,在2月份受理的1152件投诉中,拒载类753件,占总数的65.36%。其中,47起拒载类投诉得到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乘客在投诉过程中,缺少证据,导致拒载类投诉处理相对困难。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乘客,乘客反映服务质量问题应当自问题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同时,投诉时应当注意保留、提供证据,如投诉出租车拒载,需要提供准确的打车时间、地点、车辆牌号等,如投诉议价、绕路等问题还需要提供出租汽车发票、燃油费发票等证据。(记者黄海蕾)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auto.72177.com/2013/0405/1588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