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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罚单能治银行乱收费吗?

2014年02月22日 00:11

日前,价格主管部门对违规乱收费的多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作出处罚,不过,8.25亿元的经济制裁对于银行来说只是场“毛毛雨”。银行乱收费能否得到真正遏制要看后续的工作如何进行。

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截至1月底,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违规乱收费的64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实施经济制裁,总额达8.25亿元。其中,直接退还企业4.09亿元,罚款4.16亿元。此次罚单主要针对银行业垄断性收费,包括普遍乱收费、收费不服务以及强迫性收费等现象。

垄断收费普遍存在

据悉,为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去年10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30个交叉检查组,对各类商业银行150家分支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检查发现,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和明确办法,乱收费的现象还比较突出。首先是借贷款之机捆绑强制收费的问题,部分银行的分行、支行有3个月收5笔财务顾问费的情况,且只收费不服务的问题比较普遍;其次是强迫企业签署所谓的自愿签订托管协议,把资金委托给银行监管,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费;最后是仍收取已明令禁止的费用,向小微企业收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增加了小微企业的成本。

事实上,财务顾问费、资产托管费等都属于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业内部已经是默认的存在。

一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中间业务收入确实是他们的考核指标。“银行主要有存款、贷款、中收这三个考核指标。前两者收入是需要刨去成本的,而中间业务收入则是银行的纯利润。”不仅如此,他表示,中间业务收入还是目前各银行考核的重点业务。

中间业务收入的来源五花八门,不仅包括财务顾问费、资产托管费,还有账户管理费、回单管理费、网银月租费、支付密码器费用,甚至包括U盾的费用、给企业开国际信用证等。这些中间业务收入各银行间的收取标准也不同。

银行人士表示,所谓“强迫”托管协议确实存在,但方式已经从“负面”胁迫转变为“正面”诱导。“以前的普遍做法是签某项业务必须签托管协议(实际并非如此)。现在这样做的越来越少了,银行从业者会说服企业签托管协议可获得更大的收益。”

小微企业很受伤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虽然银行普遍存在强制收费,但其针对性非常强,也就是背景关系弱的小微企业。

上述银行人士透露,“对于大户,也就是联系紧密的优质客户,银行能够给予减免或者下浮,但对于没有背景的小微企业而言,强制收费存在不少。”

据许昆林披露,去年对反垄断案件实施经济制裁达31.25亿元。其中,退给消费者6.3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9.07亿元;罚款15.8亿元。“这是我们这个机构成立30年首度罚款数超过我们处理违法所得数。”许昆林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反垄断专家王晓晔表示,罚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提高违法成本。

许昆林还表示,最近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就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公布了包括收费项目的标准,这是规范商业银行收费的一项重要举措。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银行可通过其他渠道来弥补这一“损失”。以财务顾问费为例,财务顾问费是银行为了审核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贷款资格所收取的费用。早在2012年,银监会曾出台相关规定,严格限制银行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不收财务顾问费,在信贷额度紧张时,银行还是会相应上浮中小企业融资利率,而上浮多少由银行视企业经营等情况而定,“受伤”的还是小微企业。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4/0222/15536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