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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接收首例外国籍社区矫正人员 缓刑六个月

2013年03月26日 23:33

每日新报记者 余璐 韩国籍公民李某因酒后驾车,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成为开发区接收的首例外籍社区矫正人员。

由于李某不懂中文,大大增加了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管理的难度。为此,泰达司法所请翻译人员为李某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及解除矫正程序提供口译,并对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提交活动情况报告、教育学习心得进行书面翻译。同时,泰达司法所与开发区社会志愿者协会积极沟通,探讨确定适合李某的社区服务项目,如泰达图书馆韩语书籍的整理工作、开发区国际志愿者组织的志愿活动等。

目前,李某表示会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全面接受泰达司法所的监管和教育。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3/0326/1534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