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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实施新一轮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2013年03月23日 22:21

(天津日报记者 刘平)记者从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获悉,本市新一轮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取消和调整的方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6项,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减少至423项。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3项,向其他区县下放29项。

本次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三个特点:一是实际减少的行政审批事项,侧重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特别是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管理,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二是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侧重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要件,实行分类办理,提高行政效能。三是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侧重经济活动管理类、社会管理类和民生管理类,进一步增强区县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更有利于贴近和方便企业基层群众办事。

本市这次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于4月1日实施。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各部门各区县将充分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强化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审批转变管理方式的,要简化办理,防止变相审批;对下放区县实施的审批事项,市级部门要搞好业务培训,区县要做好承接实施工作。按照本市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的体制机制,除涉枪涉密的以外,所有审批事项都要进入服务中心办理,落实集中审批、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大力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3/0323/1514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