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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报:3Q反垄断庭审大打“比喻战”

2013年11月29日 11:25

□   本报记者   李艳

近日,360诉腾讯垄断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开庭。开庭首日的“全媒体直播”让这场“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备受瞩目。尽管第二天的庭审没有现场直播,但辩论的激烈程度尤胜前一天。延续第一天的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以及腾讯强迫网民“二选一”的行为是否滥用支配地位上。前两个焦点问题是认定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先决条件。

相关产品市场界定

360诉腾讯垄断案,首先需要界定的是“综合性即时通讯”的相关市场范围,才能进一步界定腾讯的QQ在这个相关市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在一审判决中,广东高院将QQ与社交网站、微博服务认定为属于同一相关市场。这是360不服判决上诉到最高法院的原因之一。

二审中,腾讯认为,广东高院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是正确的,并举例称,Gmail和163邮箱都具有即时通讯功能,比如Gtalk,而新浪微博也同样可以实现即时通讯,因此,QQ和邮箱、短信具有竞争和替代关系,这几者都属于同一市场,QQ在这样的一个庞大的“市场”里,并不具有支配地位。

这种论点360方面并不认同,360表示,现在大部分的汽车都装有车载导航,而智能手机同样也有导航功能,如果因为两者有功能上的交集,就将汽车和手机定义为有竞争和替代关系,这种推理显然是非常荒谬的,是在偷换概念。

同时,360方面再次举例说明,在沙漠里,水能解渴,啤酒也能解渴,有相同的作用,但在经济学上,这两者的市场界定是不一样的。如果因为有某个功能有交叉,那几乎所有的产品都可以划入同一市场,都不具备垄断的条件。

相关地域市场界定

除了“相关产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也是判断是否垄断的重要前提。

360不服一审判决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广东高院将“相关地域市场”定义为全球,以此认定腾讯在全球范围内不具市场支配地位。

在二审中,腾讯的专家证人姜奇平对这一界定表示了支持。他说互联网是开放互通的,地域上的划分并不明显。但同时,姜奇平在回答360方面提问时也表示,国外的即时通讯软件注重高收入用户,跟国内的即时通讯不同。针对360提出“为何即时通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版本?比如泰国版、台湾版?”姜奇平说,这是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语言不同,使用习惯也不同。

之后,姜奇平进一步解释,互联网发展太快,是一个动态竞争,必须考虑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但对于 “是不是认为反垄断法根本不适用互联网行业?”的问题上,他并未作答。

“二选一”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Q大战中“二选一”问题,依然是本案关键点,双方围绕该问题展开激辩。360称,2010年11月3日,腾讯让用户选择QQ还是360,是一种垄断行为,是明显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腾讯方面则认为,是360推出扣扣保镖,让腾讯不得不做出自我保护的“自力救济”行为。

但对于360方面提出3Q大战源于腾讯2010年三次通过QQ升级静默安装的方式,推广QQ医生(后更名QQ电脑管家),威胁360生存,点燃了3Q大战的回顾描述,腾讯方当庭并未提出反驳意见。

该案法庭并未当庭宣判。目前,此案已经引起的学界、业界的广泛关注。多名专家学者表示,此案的结果,将成为中国反垄断领域的重要判例,是一场“标本之案”。

文章来源:http://www.72177.com/html/201311/29/14708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