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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维权治以“惩” 不如授以“防”
2013年03月16日 19:30近年来,每逢“3·15”,电视媒体“维权”晚会越办越立体,平面媒体追踪解读越来越深刻,舆论在用自己的方式传递正能量,呼吁对制假售假、祸及百姓者严惩不贷。其实,相对于“惩”,“防”应走得更早、走得更远。
作为上会记者,今年“两会”期间,我们听取了代表们诸多良言妙策。大体可分两类,“内需提高产品质量,外需提升服务水准。”提高产品质量靠技术更靠良心,所谓有信则立;提升服务水准靠真诚更靠长久,所谓有持则行。服务好是基准,服务久才值得骄傲,才能切实让消费者觉得每天都像“3·15”一样放心。
从虚假广告到环保不达标,再到食品安全,百姓平添了几分无奈。我们不禁要问,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拿什么满足我们日益增长的需求?要知道,质量不能看样式,服务不光靠嘴甜。唯有唤起良知伴以精良技术,才保产品质量过硬;展现真诚辅以人文关怀,着实提升服务内涵。
在这早已深入人心的日子,执法部门在行动,商家小心翼翼,消费者底气十足。其实,许多消费者在社会角色中也同样是劳动生产者,实在没人愿意成为维权路上的一员。百姓要的不止是维权路越走越宽、越走越坦途,而是随着诚信体系建设、预防监管机制完善,不再需要借助某个日子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不要让“3·15”成为商家的束缚,消费者的寄托,靠的应是对社会公正的信任,应是每个人心中那杆公平的秤。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3/0316/1468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