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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楼盘交房面积多出8平 开发商“加价”

2013年11月26日 19:08

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先生来电咨询:我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两室两厅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标明房屋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实际建成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128平方米,现在开发商要求我补足房款才交房,光这一项,我就需要再交好几万元。 开发商说,如果我不愿交这笔钱,可以选择退房。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对房屋建筑面积发生误差后如何处理进行约定,但我总觉得交房时面积涨这么多,在这件事上开发商应该有责任。现在房价涨了,我又不想退房,请问我该怎么办?

“法律帮办”汇总多方法律专家意见后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据此,张先生可主张补足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超出3%部分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自己。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张先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3/1126/14670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