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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钢解读反垄断第一案:企业应尊重网民选择权

2013年11月26日 13:50

11月26日上午,360诉腾讯垄断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新浪微博等主流媒体对此案现场直播。在湖南卫视直播中,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应邀进行了现场评论和解读。他表示,360和腾讯对互联网行业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企业应该更尊重网民选择权,避免再次出现QQ要求用户“二选一”的局面。

图1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解读中国反垄断第一案

胡钢秘书长指出,360与腾讯的这场官司,与普通网民息息相关。“我国《反垄断法》第一条就规定,反垄断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他指出,腾讯提供了QQ聊天等一系列好的产品和服务,360对中国互联网的最大贡献是创立了免费杀毒,颠覆了整个中国杀毒软件市场,对中国网民来说也是善莫大焉。

在庭审过程中,腾讯公司把自己的相关市场定位在“全球市场、所以不垄断”,胡钢秘书长对此打了个比方:假设长沙的一家米粉店在当地非常知名,但他说自己的米粉可以快递到全世界,把自己定位到“全球市场”,那么不管他做了什么事情,这个企业都肯定不会被判“垄断”。

对于腾讯一直强调QQ是“综合性即时通讯服务”,而不承认是“文字、通讯视频服务”。胡秘书长解读说,这就好像长沙的这家知名的米粉店,声称自己不只是卖米粉、还卖饮料、窝头,甚至不限于销售“食品”,而是销售“产品”,因此不构成垄断。胡钢说,这是一种“有技巧”的说法。

图2  超过8成网友支持360诉腾讯垄断

电视直播还展示了微博网友对360、腾讯双方的支持率,结果显示,360的支持率超过80%,而腾讯的支持率仅有不到20%。在湖南卫视街头采访中,多数受访群众也表态支持360,他们普遍认为腾讯什么都做,看到别人有好产品就山寨一个,对此做法表示反感;也有受访者表示,互联网公司不能光忙着打架,而是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

据了解,本次360诉腾讯垄断案,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公开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听取双方上诉和答辩意见后,将360和腾讯的争议归纳为五个方面,共计22个具体问题。截至发稿前,庭审还在进行中。

文章来源:http://www.72177.com/html/201311/26/14662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