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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噱头 新奇险投保要理性

2013年11月25日 16:13

情人节有“爱情险”,中秋节有“赏月险”,“双十一”有“脱光险”,甚至还有为小孩调皮惹祸买单的“熊孩子险”。五花八门的保险产品不断涌现,让市民看得眼花缭乱,这些新奇的保险产品到底是优惠还是噱头?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选择,按需投保才是王道。

“脱光险”推的就是创意

“我花了11.11元买下了一笔名为‘小清新’的‘脱光险’,挺好玩的。”市民李先生说,之前自己并未从网上购买过保险,看到“脱光险”又便宜又好玩,所以就尝试了一下。据了解,平安的“脱光险”其实是一款意外险,保障期分别为1个月、3个月和一年,有一定额度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根据投保金额和保障情况,该保险分为“小清新”、“小奢华”和“大土豪”三款,其中限量10份的“大土豪”款保费为1111元,其包含了一年期60万元的意外身故及医疗保障,如果按期成功结婚则可获得4999元的蜜月旅行。

个性化保险产品层出不穷,也让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从实体延伸到了想象力与创造力。“借用‘双十一’的概念推行产品,表明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不再局限于传统产品,并且更加关注青年需求。”保险业内人士就此表示,“脱光险”等新奇保险产品的推出,其实是保险公司在营销上的一种巧妙的手段。这类保险产品目前主要在网上销售并且借助节日重新包装,这样做并不是单纯为了追求数量上的效益,而是一种扩大电商平台销售的策略。

“熊孩子险”其实是“责任险”

面对充满“破坏力”的“熊孩子”们,作为独立险种的“熊孩子险”应运而生。“熊孩子的调皮和破坏力是否已让你手足无措,打碎邻家花瓶,失手打伤玩伴,承担责任又赔经济损失,为何不让我们来买单?”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在介绍其产品特色时如是说。

实际上,被戏称为“熊孩子险”的产品学名为监护人责任险,适用于年龄不满18岁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该款保险包含了个人综合责任险和监护人责任险,保费根据保额而变化,每年最低44元,保额5万元,最高保额50万元。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针对很多人对“熊孩子险”能否真正管住“熊孩子”的疑问,保险业内人士强调,保险毕竟只是一种辅助工具,家长做好家教才是重点。

买保险产品不能随大流

“新奇的保险产品一般噱头大于保障实质,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类保险已经打破了传统保险的范畴,是保险公司的一次全新尝试,所以它们带来的最终结果还需要时间来验证。”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表示。一般而言,消费者在投资保险时,要选择较传统的保险产品,在补缺时可以适度考虑新奇保险产品。

“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容易随大流,别人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认为一旦有事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找到一种心理平衡。”,该人士提醒,从众心理并不可取,市民应该按照个人需求,寻找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3/1125/14647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