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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是滨海新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2013年01月16日 16:46

根据《滨海新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规定(试行)》出台之后,对天津滨海新区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腌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管理作出了规定。

在投诉举报受理方面,区投诉举报中心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区举报中心和各分局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予统一编码管理,并在收到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投诉举报办理方面、投诉举报跟踪督促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一些细节流程。

投诉举报承办单位或部门自收到区投诉举报中心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投诉举报,承办单位或者部门应立即到现场核查。还有一些具体的内容都在《规定》中详细的列出,希望各单位部门认真核实。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3/0116/129072.shtml